根据高淳区发展中心《关于做好2022—2023学年度学科类“人才强教工程”网上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校领导小组的认真考核、研究,现将被考核对象“B1职业道德、B2任课量、B4团队建设、B5教学实绩”四个项目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。现将考核具体结果公示如下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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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考核对象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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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1职业道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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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2任课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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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4团队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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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5教学实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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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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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翠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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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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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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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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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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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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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珏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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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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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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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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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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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--7月12日。期间如对上述人员的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以任何方式与学校领导小组联系。
